我市申请“单独两孩”手续简化群众对计生办证满意度普遍提高

   2015-06-23 660
核心提示:自全省单独两孩新政今年3月底实施以来,我市各地一面加大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;一面简化办证审批手续使群众普遍满意,既扎实推

自全省“单独两孩”新政今年3月底实施以来,我市各地一面加大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;一面简化办证审批手续使群众普遍满意,既扎实推进了新政策实施,又使广大群众拍手称快。
一是申请流程大为简化,办证效率明显提高。据了解,自“单独两孩”政策出台至今将近8个月,我市各地计生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,缩短办证审批流程,为符合条件市民提供“一站式”办证服务。本地居民只要提供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《“单独”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》即“四证一表”到乡镇街道计生办,符合再生育条件的,就可即时受理,即刻在5-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。办完手续时,工作人员还会迅速打电话通知本人到计生办领证。既无需回户籍地开具独生子女证明,也无需持《“单独”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》回各自单位盖章,申请流程大为简化,极大地缩短了领证人准备材料的时间,提高了办证工作效率。据摸底调查,全市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有9000多对。截至10月底,各地共受理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2479例,其中已办结2420例,没有出现群众因办证投诉等不良反映,群众对计生办证的满意度显著提高。
二是“城乡一体、一步到位”,内部核查机制不断强化。各地按照“城乡一体、一步到位”的原则,明确工作重点,统一思想认识,统一工作步骤,扎实推进新政策实施。在大宣传、大发动的大环境下,领导带头,部门配合,认真做好政策衔接和宣传解读工作。在循序渐进的工作中,采取有效措施,深入思想发动,加强对基层计生干部业务培训,提高办证服务水平。在多元化的社会氛围里,公开办证程序,开辟绿色通道,确保及时高效地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。特别是在独生子女身份核实方面,强化内部核查机制,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,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和计划生育奖励金发放系统,核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,对符合资格条件即时可以办理审批手续的“即审即办”,没有发生错办现象,受到办证群众一致好评。
三是便民服务贴近群众,承诺机制坚持不懈。各地申请办证受理地点更加多元化,受理方法更加人性化。“单独”夫妇一方为外省户籍的,可在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;申请人信息取消公示,保护群众隐私;审批流程根据户籍情形设定时间,在5个(本县)—15个(外省)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。对无法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的,审批机构依据申请人签署的《“单独”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》,在规定时限内先办理审批手续。同时,对事后查实不符合条件的,将根据有关规定及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,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。推行承诺机制常态化,不仅改革了传统机制审查验证方式,缩短了办证时间,而且满足了群众需求,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,还彻底解决了悬而不批的问题,羸得群众拍手叫好。
四是宣传教育深入人心,优生优育优质服务。各地充分利用报纸、广播、电视、电台、网络等舆论工具,积极发挥手机短信、声讯电话、微博和微信等新兴媒体不可替代作用,大张旗鼓的宣传新政策,发放 资料60万余份,在地市以上新闻舆论刊物上发表或刊播卫生计生宣传报道稿件450篇次。据调查,凡符合“单独两孩”政策夫妻,多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期,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持续性宣传教育,加上年龄偏大,工作和家庭生活压力增大,生育意愿相对下降,有的夫妇决定暂不怀孕生育,有的正在考虑生育间隔期问题,还有的表示要优生优育,暂不抢时间盲目生育。各级各地计生部门在要求计生干部做好“单独两孩”审批工作的同时,强调做好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工作,在送宣传资料进村入户上门时,及时提醒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,既不要操之过急,又不要放弃机会,还可以择时怀孕生育。如果真有生育二孩计划和要求,要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,确保优生优育小宝宝。当地计生干部的贴心宣传服务,受到群众交口称赞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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